關于做好2020年清明節祭掃工作的實施意見
省民政廳 省公安廳 省交通運輸廳 省衛生健康委
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省應急管理廳 省市場監管局
省林業和草原局
為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、省政府工作要求,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與清明節期間群眾祭掃工作,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于做好2020年清明節祭掃工作意見的通知》(國辦發明電〔2020〕11號)要求,結合我省實際,提出如下實施意見。
一、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。各地要充分認識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清明節祭掃工作的特殊重要性,將其納入疫情防控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大局。建立健全黨委領導,政府負責,民政、公安、交通運輸、衛生健康、退役軍人、應急管理、市場監管、林業和草原等部門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,統一指揮,統籌謀劃,依法依規做好疫情防控、火災防范和群眾祭掃服務管理等工作,不斷鞏固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,實現平安清明目標。
二、進一步宣傳政策要求。各地要強化精準防控,在落實防控措施的前提下,為群眾提供形式多樣的祭掃服務,結合實際,優化祭掃安排,報經當地黨委和政府批準后及時向社會公布。要廣泛運用廣播電視、門戶網站、微博、微信、標語、橫幅、農村大喇叭等多種手段,大力宣傳殯葬移風易俗,倡導文明祭祀,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和防范火災事故要求,自覺選擇非實地祭掃方式,切實減少人員聚集。各殯葬服務機構要通過電話、短信等多種方式,提前與喪屬取得聯系,告知暫停祭掃服務安排,取得喪屬的理解和配合。
三、進一步拓展服務方式。各地殯葬服務機構要廣泛依托門戶網站、移動客戶端、微信公眾號等,搭建網上祭掃平臺,滿足群眾互聯網祭祀需求;要為有需要的喪屬提供代理祭掃服務,推出清明掃墓碑、拜訪鮮花、代寫紀念卡、代系黃絲帶等服務項目,并通過圖片、視頻、直播等方式及時向喪屬反饋。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,組織殯葬服務機構免費提供代祭服務。
四、進一步加強約束監管。各地要有效管控清明節期間野外零散祭祀行為,對較為分散的農村公益性墓地、歷史埋葬點、散埋墳地及街頭祭祀活動,壓實鄉鎮(街道)、村(社區)責任,安排專人負責安全管理,避免祭掃群眾扎堆聚集,防范聚集性疫情,嚴防使用明火引發火災事故。要規范清明節期間殯葬用品銷售、殯葬服務機構代祭服務收費管理,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經營行為,維護群眾合法權益。
五、進一步健全應急機制。各地要建立24小時應急值班值守制度,完善祭掃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,并進行必要演練,確保遇有情況能迅即處置。要強化部門協同,開展督導檢查,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備戰備勤,一旦發生森林草原火災,要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應對處置,堅決做到“打早、打小、打了”;一旦發生因宣傳不到位、群眾不理解等引起等祭掃糾紛,要及時聯動、妥善化解;要加強輿情研判和監測預警,及時客觀回應社會關切。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當地黨委和政府報告。